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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中西部举重锦标赛补充通知

  2014年全国中西部举重锦标赛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

  经总局举摔柔运动管理中心批准,现将2014年全国中西部举重锦标赛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4年7月3日-7月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太乙路中学举重馆(西安市碑林区太乙路148号)举行。

  二、报名

  请各参赛单位必须于6月3日前,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将报名表加盖公章后,分别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运动管理中心举重部(地址:北京东城区天坛东里中区甲14号;邮编100061;联系人:李宁,电话:010-67020339、13810113943;传真:010-67036161)和西安市太乙路中学(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太乙路148号,邮编:710054;联系人:李晓玲,电话:029-82214877、13399287276传真:029-82220117),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256775250@qq.com。逾期或不按规定报名者,不予安排参赛。

  注:报名时须注明车次、到站站点、到站时间及联系人电话以便接站。

  三、报到

  1、裁判员请于6月30日到陕西省武警总队招待所(西安市碑林区安东街南段)报到。裁判员到赛区不得乘坐飞机、软卧(动车、高铁一等舱)或绕道,否则超额部分经费自理。

  2、参赛代表队请于7月1日到陕西省武警总队招待所(西安市碑林区安东街南段)报到。

  3、参赛队报到时,必须交验参赛运动员省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残保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参赛。包括参赛运动员在内的所有人员,如在赛区出现伤病、意外伤害等情况,由其所在单位具体负责,组委会将尽力提供人道和医疗帮助,。

  四、收费标准及要求

  1、所有参赛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每人每天缴纳伙食费(含管理费)150元(共8天),交通费每人150元。组委会在西安火车站至运动队驻地,安排接送站。

  2、每个参赛省(区、市)可报多个参赛队,其中一个队的运动员包干经费由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中心负担,其他队伍的运动员包干经费及所有参赛的编内教练员、领队、医生等缴纳包干经费每人700元。

  3、候补、测验运动员及编外教练、领队、医生等人员缴纳竞赛包干费每人900元。

  4、提前报到和推迟离会的参赛队自行负担食宿费。

  5、为加强管理,所有参赛人员食宿必须在大会指定饭店,否则不予参赛。

  6、上述费用在报到时一次性交齐,否则,不予参赛。

  五、返程车票

  为保证各参赛队能按时返回,请各队随报名表附预订返程机票、火车票回执单(未附回执单大会不予负责)。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