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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全国举重裁判员培训及晋级考试的通知

  举摔柔字〔2010〕4号

  各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体育局,各相关体育院校,行业体协,总政宣传部文体局:

  根据总局有关规定,为发展举重项目,扩大举重影响力,更好的备战2012年伦敦奥运会,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3月12日—14日在陕西省宝鸡市组织举重裁判员培训及晋级考试。现将培训及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资格:

  (一)报考国家级裁判员须于2007年5月前取得一级裁判员资格,年龄在45岁以下。

  (二)报考国际二级裁判员须于2008年5月前取得国家级裁判员资格,年龄在55岁以下。

  (三)报考国际一级裁判员须于2008年5月前取得国际二级裁判员资格,年龄在55岁以下。

  二、报名要求:

  (一)必须由省级体育局推荐并盖章。

  (二)于2010年2月15日前将报名表传真或邮寄至国家体育总局举重部和陕西重竞技中心。

  三、考试范围:

  (一)国际举联2009-2012年举重规则。

  (二)国际举联裁判员考试100题。

  四、报到:

  (一)于2010年3月11日到陕西宝鸡市体育局报到。

  (二)每人交纳材料费、培训费600元。

  每人每天食宿费180元,旅费自付。

  五、联系人:举重部:李宁 电话:010-67020339

  传真:010-67020296

  陕西重竞技中心:刘顺先

  电话:029-88587038,13119110339

举重裁判员晋级培训报名表(点击下载)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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