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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年举重青少年训练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厅)、行业体协、解放军总政文体局:

  为加强奥运重点项目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的要求,定于7月8日-27日在山东淄博举办举重青少年训练营活动,现就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训练营时间:7月8日-27日

  二、训练营地点:山东淄博

  三、报名要求:

  (一)年龄:1998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举重运动员。

  (二)必须参加举重专业训练两年以上。

  (三)有5名以下运动员(含5名)参加的单位可派教练2名、有6至10名运动员参加的单位可派教练3名,有11-15名运动员参加的单位可派教练4名。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20日前。

  四、参加全国少年分龄锦标赛的运动员需在赛前参加训练营。

  五、经费:旅费自理,食宿费由总局负担。

  六、反兴奋剂:

  (一)签订反兴奋剂责任书,

  (二)加强严格管理和教育,

  (三)随时接受检测。

  七、医疗和保险:

  (一)如运动员在训练或比赛中突发伤病(如脱臼等),教练员要配合队医或医生,按照正常RICE原则(即:停训、冰敷、抬高患肢制动)为运动员处理治疗。

  (二)如运动员出现重大伤病(如骨折、肌腱断裂或颈椎损伤等)或传染病(如SARS等),各队官员和教练员不要让运动员随意搬动,并立刻向领导汇报,及时配合医生进行诊断治疗。

  (三)各队要于赛前在原单位为运动员办理保险,报到时将办理的保险证明(原单位省级体育局盖章)交承办单位。集训期间出现伤病事故由参加集训单位处理,承办单位协助。

  (四)所发生的费用一切自理。

  八、训练营将安排集中训练、素质测试、教练员业务交流培训、教学比赛、文化交流等活动。请各青少年举重队踊跃参加,将报名表一式两份传真至举重部及承办单位,举重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里中区甲14号,举重部,电话:010-67020339,联系人:李宁,传真号:010-67036161。承办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举重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321号,联系人:孙海涛,联系电话:18678112603,传真号:0533-2806365,邮编:255000。

 

  请点击下载查看:训练营报名表

  体育总局举摔柔中心

  201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