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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举重中、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全国举重教练员执教能力,加速提高举重运动技术水平,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我中心根据2016年度教练员岗位培训计划,定于2016年12月6日至14日举办全国举重中、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选派符合条件的教练员按要求报名参加培训。有关事项如下:

  一、领导小组:

  (一)组长:周进强

  (二)副组长:陈应表、梁绿林

  (三)执行副组长:钱光鑑、周春凤

  (四)成员:彭钊、张雷、郑华培、许兵

  二、时间地点:2016年12月6日至14日在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合肥市包河区人民大街1号)集中面授。(报到时间2016年12月6 日,离会时间12月14日)。

  2016年12月15日至2017年1月14日为自学阶段,地点:学员原单位。

  三、报名条件:

  (一)高级班:年龄在60周岁以下,获得中级教练员职称三年以上的现职教练员及高级教练员。

  (二)中级班:年龄在55周岁以下,获得初级教练员职称三年以上的现职教练员。

  四、报名:各单位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主管部门盖章后,于2016年 7月31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分别报承办单位和举重部。

  报到时请参加培训人员每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有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于 2016年12 月6日到授课单位自行报到。

  五、要求:

  (一)学员报到时,应按规定向承办单位缴纳学杂费办理入学手续,未按时办理入学手续的将被取消培训资格。

  (二)面授阶段必须参加,并按时完成规定作业,不参加者不颁发岗培证书。

  (三)2016年 12月15 日至 2017年1 月14 日为自学阶段,各学员请于2017年1月14日前将毕业论文报授课单位,逾期者不予颁发岗培证书。

  (四)参加培训班的学员,经过培训班的学习、考试合格和论文合格者,将发放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印制的岗培证书。报考高级班的学员必须持有中级职称证书;报考中级班的学员必须持有初级职称证书。职称证件和身份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予发放岗培证书。

  六、教学内容:

  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的教学内容进行,并适当安排部分补充教学内容。

  七、经费:

  学员参加面授阶段的食宿费每人每天住宿120元,餐费50元,往返交通费自理;高级班每人交学杂费1400元,中级班每人交学杂费1200元,新疆、西藏免交学杂费。

  八、联系单位地址、电话:

  (一)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运动管理中心举重部,联系人:张雷,电话:(010) 67021303, 传真:(010) 67036161。

  (二) 承办单位:安徽省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大街1号,

  联系人:周月霞,电话:13966799309,传真:0551-63685683。

  附件(请点击下载查看): 2016年全国举重中、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报名表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