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举重协会官方网站

2017年第十三届全运会举重比赛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

  2017年第十三届全运会决赛将于8月28月—9月5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体育中心体育馆举行。为了使本次比赛顺利进行,经总局举摔柔运动管理中心批准,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到

  1、参赛队请于8月25日到全运村运动员村报到(女子8月25日报到,9月1日离会;男子8月30日报到,9月6日离会)。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枫林路与淇水道交口。

  联系人:赵桂艳 ,电话:13602105860

  2、技术官员于8月24日到全运村技术官员村报到,9月6日离会。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桔林路与渌水道交口

  联系人:张之坛 , 电话:13502099169

  3、比赛日期:2017年8月28日至9月5日。

  女子比赛:2017年8月28日至31日

  男子比赛:2017年9月2日至5日

  比赛时间:15:00—17:30;19:00—21:30

  4、各参赛单位和技术官员,请提前三天将抵达天津的航班号和车次及日期、时间、人数、联系人手机号码及民族(需赛会提供清真或其他特殊要求的人数)等信息,传真到举重竞委会接待处(联系人:张之坛,电话:13502099169;赵桂艳,电话,13602105860;传真:022—66896298)。

  5、各参赛单位报到时请携带医疗保险、健康证明和报名表原件。

  二、经费

  1、根据《第十三届全运会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参赛人员伙食标准为每人每天200元。各参赛单位在编人员每人每天收取伙食费100元,剩余部分由组委会补助;在编人员住宿费也由组委会补助。西部地区各代表队在编人员伙食费由组委会全额补助。

  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市、四川省、青海省、云南省、西藏地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建设兵团等13个代表团。

  2、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各参赛单位随队超编人员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参赛单位超编人员所需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理。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90元,伙食费标准为每人每天200元。

  3、各参赛单位和技术官员,请按时报到、离会。对提前报到、延期离会的,将不予报销。提前离会按十三届全运会组委会相关规定退费。

  三、票务

  1、组委会提供返程票务预订服务,请各参赛单位报到当日填写《第十三届全运会举重比赛返程票预定单》并于当日交后勤接待处。不接受电话预订,票务一经确认不予退票,如需退票请自行办理。

  2、技术官员来赛区不得乘坐飞机(少于1000公里)、软卧(动车、高铁一等舱)、出租车或绕道,凡不符合规定的费用自理。

  3、技术官员常驻地与天津两地直线距离超过1000公里以上(含1000公里)或因特殊情况并经竞委会批准,可乘坐飞机(经济舱)。在天津航空公司有航线的需优先乘坐天津航空公司飞机,并填写《技术官员乘坐天津航空订票人员统计表》(裁判),无故不使用的,组委会不予报销。中途无故停留、绕道而行所增加的费用自理,组委会不予报销。

  四、竞委会联系方式

  1、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管理中心举重部

  地址:北京天坛东里中区甲14号

  邮编:100061

  传真:010—67036161

  联系人:张雷,电话:18911670810

  刘卫国,电话:13811066321

  2、第十三届全运会举重竞赛委员会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179号

  邮编:300270

  传真:022—63385486

  联系人:朱振鹏

  电话:13920552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举重项目竞赛委员会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