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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举重U19U17锦标赛暨二青会举重预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江苏省无锡市体育局、湖南省体育局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全国举重U19锦标赛暨二青会举重18-19岁组预赛将于3月8日-15日在江苏无锡举行

  全国举重U17锦标赛暨二青会举重15-17岁组预赛将于3月21日-28日在湖南湘西举行

  四、参加单位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竞赛规则总则》相关规定执行。

  (二)只接受各级各类体校(体育运动学校、竞技体校、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单项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中学)报名,不接受地方项目管理中心(协会)或体工队等单位报名。

  (三)为了控制比赛规模,引导项目在各省的均衡发展,各年龄组、各性别组只接受每个省(市、区)2个单位报名。

  五、竞赛项目、级别:

  (一)甲组(18-19岁组):

  1、男子组:

  55公斤级、61公斤级、67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 级、89公斤级、96公斤级、102公斤级、109公斤级、+109公斤级

  2、女子组:

  45公斤级、49公斤级、55公斤级、59公斤级、64公斤 级、71公斤级、76公斤级、81公斤级、87公斤级、+87公斤级

  (二)乙组(15-17岁组):

  1、男子组:

  49公斤级、55公斤级、61公斤级、67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89公斤级、96公斤级、102公斤级、+102公斤级

  2、女子组:

  40公斤级、45公斤级、49公斤级、55公斤级、59公斤级、64公斤级、71公斤级、76公斤级、81公斤级、+81公斤级

  六、参加办法:

  (一)按照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二青会预赛及决赛中,同一个运动员应代表同一个代为参赛,不得更换代表单位。

  (二)运动员年龄要求:

  甲组:18-19岁,即自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15岁-17岁,即自2002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三)报名人数

  1.男子比赛:每个单位可选派10 名运动员参赛,每个级别可报2人。有5名以上(含 5名)运动员参赛的单位可选派教练员和领队共3人;有 5名以下 运动员参赛的单位可选派教练员和领队共2人。

  2.女子比赛:每个单位可选派10名运动员参赛,每个级别可报2人。有5名以上(含5名) 运动员参赛的单位可选派教练员和领队共3人;有5名以下运动员参赛的单位可选派教练员和领队共2人。

  3.每单位可报 2 名候补运动员,各队超编教练员、领队、医生等费用自理。

  七、竞赛办法:

  (一)将进行抓举、挺举和总成绩三项比赛。

  (二)比赛将按照国际举重联合会最新技术规则进行。

  (三)运动员第一次试举的抓举与挺举之和不能低于报名总成绩的20公斤。

  (四)技术会议于赛前一天召开,将最后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教练员或领队签字后生效并不能更改。

  八、竞赛器材:

  竞赛所用专业器材及计时计分系统必须为国际举联或中国举重协会认证产品。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个人:各级别总成绩前12名进入二青会决赛,抓举、挺举、总成绩前8名给予奖励。

  (二)团体:前6名给予奖励。计分办法为:以各级别总成绩名次分和创、超纪录分之和计名次。各级别总成绩取前15名,按16、14、13、12、11、10、9、8、7、6、5、4、3、2、1分计;创、超纪录加分为:创全国总成绩纪录加10分,超亚洲总成绩纪录加20分,平世界总成绩纪录加30分,超世界总成绩纪录加45分。如同时创全国、超亚洲、世界纪录,只加最高分。

  (三)获得团体第1名的代表队,颁发奖杯一座。团体2-6名,颁发锦旗。

  (四)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不按要求参加赛前各会议的单位将被取消授予“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有人员在赛场吵闹的单位将被取消授予“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年度获得3次以上“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单位,第二年度每次全国比赛(不含综合性运动会)每个组别可增加报名人数1人。年度因故被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2次的单位,第二年度每次全国比赛(不含综合性运动会)每个组别减少报名人数减少1人;因故被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3次以上的单位,第二年度每次全国比赛(不含综合性运动会)每个组别减少报名人数减少2人。

  (五)组委会分别评男女组的最佳运动员和优秀运动员。

  十、报名和报到:

  技术代表与裁判长于比赛开始前3天报到,其他技术官员和各参赛队伍于比赛开始前2天报到。

  十一、兴奋剂检测:

  (一)禁止使用违禁药物。比赛期间,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一号令》对运动员和教练员进行药物检查和管理。

  (二)各参赛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积极配合兴奋剂检查工作。前10名与创超纪录运动员必须自觉等候兴奋剂检查,比赛结束后不能离开比赛场地,待该级别抽查名单确定后,未被抽查的运动员可离开。未经允许,擅自离开的运动员,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十二、医疗与保险:

  (一)如运动员在训练或比赛中突发伤病(如脱臼等),教练员要配合队医或医生,按照正常RICE原则为运动员处理治疗。

  (二)如运动员出现重大伤病(如骨折、肌腱断裂或颈椎损伤等)或传染病,各队官员和教练员不要让运动员随意搬动,并立刻向组委会汇报,同时及时配合医生进行诊断治疗。

  (三)各参赛单位要按时为运动员办理保险,并在报到时出具相关文件,否则不予参赛。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